IEC 62471-5是由國際電工委員會(IEC)制定的一項標準,全稱為《燈和燈系統的光生物安全性 第5部分:圖像投影儀》
。以下是關于該標準的詳細介紹:
適用范圍
該標準適用于各種類型的圖像投影儀,包括影院投影儀、數據投影儀和家用投影儀。
不適用于紫外線投影儀、紅外線投影儀或用于一般照明的投影儀。
主要內容
光輻射安全評估:規定了圖像投影儀的光生物安全評估要求,包括對眼睛和皮膚的潛在危害。
風險分組:根據光輻射水平將投影儀分為不同的風險組別,例如豁免級(RG0)、低風險(RG1)、中等風險(RG2)
和高風險(RG3)。
測試與測量條件:詳細規定了測量光輻射的條件,包括測量距離、視場角等。
制造商要求:要求制造商提供用戶信息,包括安全警告和使用說明。
標準的制定背景與目的
IEC 62471-5由IEC技術委員會76(光學輻射安全和激光設備)制定,旨在確保圖像投影儀在正常使用條件下的光生物
安全性。
版本與更新
該標準的單語英文版本于2015年6月發布,雙語版本于2018年2月發布。
標準內容將保持不變,直到IEC網站上特定出版物數據中指示的穩定日期。
重要術語
可接觸發射(AE):在特定距離和測量條件下確定的輻射水平。
可接觸發射限值(AEL):特定風險組內允許的最大可接觸發射。
視場角:探測器響應光學輻射的平面角。
該標準為制造商和測試機構提供了詳細的指導,幫助他們確保圖像投影儀符合光生物安全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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