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B/T 39118-2020《激光指示器產品光輻射安全要求》是一項現行的中國國家推薦性標準,發布于2020年10月11日,
2021年5月1日起實施。
一、適用范圍
適用于標稱波長在 400 nm~700 nm 可見光范圍內,供消費者使用的激光指示器產品(如激光筆)在生產、檢測、銷
售和使用過程中的光輻射安全管理。
二、主要內容
標準圍繞光輻射安全,涵蓋以下關鍵要求:
安全分類:依據激光產品的危害等級,對激光指示器進行分級管理。
可達發射(AE)與危害評估:評估激光輻射可能對人體(尤其是眼睛)造成的傷害,并計算最大允許照射量(MPE)和
標稱眼危害距離(NOHD)。
控制措施:
兒童可接觸產品不得超過1類激光的可達發射極限;
禁止設計為持續開啟狀態;
必須配備安全互鎖開關;
需貼有清晰的安全警示標識;
產品說明書必須包含安全使用信息,如波長、類別、危害距離、禁止照射人群或場景等。
三、起草與歸口單位
歸口單位:全國光輻射安全和激光設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(SAC/TC 284)
主要起草單位:中國科學院光電研究院、北京工業大學、軍事科學院軍事醫學研究院、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、國家激光器
件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等。
四、目的與意義
該標準旨在規范消費類激光指示器的安全設計、制造和使用,防止因激光輻射造成的眼睛損傷或視覺干擾,特別是在學校、
公共娛樂場所、交通運輸等場景中的誤用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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