激光器若想在美國合法銷售,必須完成 FDA 的“企業注冊 + 產品報告”兩項強制義務,流程與要點如下:
1、判定產品是否受監管
凡帶激光發射功能、可能產生輻射危害的整機或獨立模塊(含激光二極管、光纖激光器、脈沖激光器等)
均屬于《聯邦食品、藥品與化妝品法》第 21 章 J 節管轄,必須注冊;僅作為 OEM 組件且由最終設備商完
成整機注冊時,可豁免部分責任,但仍需提供符合 IEC 60825-1 的檢測報告 。
2、激光安全分級與測試
依據 21 CFR 1040.10/1040.11 或 IEC 60825-1:2014 進行分級(Class 1→Class 4),并出具 CNAS 認可實驗
室的測試報告,內容至少包括波長、輸出功率、脈沖能量、脈寬、重復頻率、光束質量及安全聯鎖、鑰匙
開關、警示標簽等 。
3、準備技術資料
企業信息及美國代理人授權書
產品規格書、光路圖、結構圖、電路圖、用戶手冊(含英文安全警告)
輻射測試報告、ISO 13485 體系文件(醫療類必須)
標簽電子檔(需永久標注等級、波長、功率、警告圖標)
4、指定美國代理人(U.S. Agent)
境外制造商必須指定一位美國境內代理人,負責與 FDA 溝通及接受抽查 。
5、在線提交
通過 FDA FURLS 系統完成:
a) Establishment Registration(企業注冊)→ 獲取設施注冊號;
b) Product Report(FDA 2877 表)→ 提交激光型號、技術參數、符合性聲明及測試數據
總結:激光器 FDA 認證的核心是“先分級測試 → 再企業注冊 → 后產品列名”,并持續年度維護。委托具備
CNAS 資質、熟悉 21 CFR 1040 與 IEC 60825-1 的第三方機構,可一次性完成檢測、資料整理、美國代理
人指定及線上申報,最快 2 周左右拿到注冊號,順利進入美國市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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